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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经营管理型实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作者:后勤保障处 发布时间:2008-04-07 阅览:

根据《中共济南大学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中共济南大学委员会关于对校中层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济南大学党风廉政责任制专项考核办法》等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后勤与产业管理处的实际,制定《后勤经营管理型实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后勤经营管理型实体领导班子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实体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班子其他成员及所分管的部门负直接领导责任;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及所分管的人员和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责任内容

1、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和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明确责任分工,责任分解落实到人,制定切实有效的实施措施,将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和廉政勤政文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同志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倡导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行之有效的专题教育活动,认真解决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3、班子成员要带头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同时加强对责任范围内的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努力确保班子和队伍不出问题。

4、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集体议事规则和办事制度。本中心重大决策和事项,必须在经过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按议事规则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5、按照学校党委的要求,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述职须述廉,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民主生活会后,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后勤党委报送会议情况的书面报告、会议记录和整改措施。

6、严肃工作纪律。实体职责范围内的工作须严格按规定、按程序进行。在物资采购、工程招标及施工、人事管理等各项工作中,严禁违反原则、不按规定和程序进行,严禁失职渎职、徇私舞弊、不负责任、推诿扯皮。

7、及时向学校纪委、分管校领导和后勤党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中发生在本单位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对属职责范围内的要及时处理和妥善解决,事后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结果。

8、加强自查自纠。各单位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每年年终组织一次对本单位的自查自纠。自查自纠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学校纪委存档。

9、严格财务管理制度,遵守学校财务管理规定,严禁私设“小金库”。

10、严禁公款大吃大喝、铺张浪费行为。

三、责任考核与责任追究

1、学校党委、纪委和后勤党委定期检查考核各实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并将检查考核情况作为对领导班子和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检查考核工作与领导班子考核、干部考核、工作目标考核等结合进行。检查考核方法采取民主评议、个别谈话、座谈会、无记名投票等形式进行。

2、按照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凡党员干部发生违法违纪、以权谋私、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领导责任。

四、本届任期内《济南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有效。本届任期内干部离任或调离本岗位,由继任者履行《责任书》规定的各项责任。

五、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责任人和学校纪委各保留一份。

后勤处负责人: 后勤经营管理型实体负责人: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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